中國遊客拒理警告遇險常包機 外交部擬修例:協助費用個人承擔
2018-03-27 18:00
中國公民近年不顧官方警告,常進入危險國家引發外交救援風波。中國外交部昨日發布領事保護條例草案稱,在相應安全提醒發布後仍堅持前往者,因協助而產生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以去年印尼峇里島火山噴發為例,中國外交部早已發出多次警告,但大批遊客仍不聽勸前往,最終用包機接回中國。外交部發布「領事保護與協助工作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第26條稱,中國公民應當密切關注欲前往國家、或已在國家的有關安全提醒,加強安全防範,合理安排海外行程,避免前往高風險國家或地區。
第26條規定,中國公民在相應安全提醒發布後,仍堅持前往有關高風險國家或地區的,因協助而產生的費用由個人承擔。第21條的「費用承擔」條款也規定:中國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獲得領事保護與協助的,應當自行承擔其食宿、交通、通訊、醫療、訴訟費用及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外交學院國際安全研究中心秘書長凌勝利表示,通過制度規範來引導領事保護工作是很必要的,2017年中國出境人數達到1.3億人次,但領事保護的工作人員卻遠遠不夠。在人員不足和資源不夠充沛的情況下,需要製度規範來引導領事保護各項工作的實施。
近年來中國公民在海外出現很多爭議,在外交部發布警告之後仍前往危險地區、遇到航班延誤時不能理性溝通,這些本可以避免或通過溝通解決的事件,還需要將自身作為第一責任人,維護自身的權益。凌勝利表示,公民在海外由於個人原因所導致的衝突,責任由個人來承擔,是一項國際慣例。
在英國外交部的官網上,有「對於那些外交部曾經建議不要前往的地區,我們可能無法對在這些地區的英國公民提供協助」的提示,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的外交部官網也都有類似的公告。凌勝利認為,正因為這些政府在海外領事保護範圍的有限性,強調了對海外公民安全負責的應是公民自己。在個人性突出的海外領事保護事件中,個人責任和國家責任分開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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