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分手後遭前男友氣槍掃射 鋼彈卡腳背被逼自行挖出才送院
2018-03-22 14:28
判決書指,詹男與王女原是同居情侶,兩人分手後,詹男在2016年11月30日手持裝有鋼彈的空氣槍,到王女家中向她下肢及腳部開槍掃射,王女立即躲進廁所,但腳背已被鋼彈射到,而且卡在腳背骨頭處,令好十分疼痛。
詹男更恐嚇王女,指「要把你載到山上處理掉」,強迫王女從廁所出來。王女因腳背非常疼痛,乞求詹男將她送醫。此時,詹男又把槍口塞進王女嘴巴,說王女「嘴巴很賤」,威嚇會從嘴巴開槍。其後詹男要王女自己拿剪刀把鋼彈挖出來,王女假意順從才被送阮。詹男到醫院時一直在旁,王女用手機打字「報警」,護士隨即報警求助,王女才獲救。
王女原本打算控告詹男傷害及毀損等罪,但詹男母親表示會賠償15000元新台幣 (約4040港元),她才同意撤控。詹母又希望王女在恐嚇罪一事上為詹母說好話,但最終詹母只給她一個數千元新台幣的紅包。
王女表示,不原諒被告,其行為已造成她很大陰影、很害怕,希望重判曾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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