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2年級男生前年7月於學校夏令營期間,在宿舍的床上性侵犯同寢一室的15歲少女,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男生同年12月被判入更生中心。約3個月後男生獲准保釋,他不服定罪上訴。高等法院今午頒下判詞,指受害少女未詳細具體交代被非禮一事是夢境還是現實,控方亦未有在審訊時適當處理受害少女證供前後矛盾之處,法官因此認為定罪決定不安穩,裁定上訴人得直,擱置判刑。
判詞指,受害少女無親眼目睹上訴人文博彥侵犯她,裁判官和控方都僅以少女描述細緻來否定她做夢的可能性,忽略了一些重要事項,定罪不安全穩妥。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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