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貨不對辦回店劫兩鑽戒判囚8年 中年婦獲減刑3年

2018-03-15 13:16

從事報紙回收的中年婦不滿珠寶店的戒指貨不對辦,於是買入氣槍,並於2015年8月30日早上在油麻地廟街的珠寶店,向店員聲稱「我要見你老闆」,要求店方歸還8500元,店員拒絕後中年婦突然取出黑色氣槍及發射兩槍,又劫去兩枚鑽石戒指。

55歲有精神病紀錄的陳秀蘭早前在高院承認一項搶劫罪,被重判入獄8年,她不服判罰過重向高院上訴,上訴庭認為本案被告有精神問題,令她難以理解應如何解決投訴,此案情未必適用於過往持氣槍劫珠寶店的量刑指引,因此應獨立處理本案判刑,但亦要具阻嚇性,因此減刑至監禁5年。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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