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醫學美容】控方向周向榮陳冠忠申訟費被駁回
2018-03-15 16:29
周向榮的代表於書面陳詞指,周已被判囚12年,多於他應承擔的懲罰,不應再支付額外的訟費。
法官在判詞中指,事實上控方傳召的專家證人並無一人有處理CIK療程的經驗,因此代表周向榮的資深大狀將此向陪審團表明,可讓陪審團自行決定證供比重。法官又指,雖然審訊比原定時間長,但周向榮同意大部分證據,有助法庭減省時間,若非如此,審訊或須更長時間。
另外,陳冠忠亦有書面陳詞要求控方支付訟費,但法官駁回陳的申請。陳指法官早前駁回控方,就本案是「夥同犯案」的陳詞,因此陳就此申請訟費,但法官指,陳並無預備反駁的陳詞,只是在周向榮完成陳詞後,表示採納他的陳詞,故法官認為,就算批准控方要向陳支付訟費,也難以評估他實際工作價值。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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