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總電訊工程師黃振球呃房津 判囚9月緩刑2年 2018-03-15 14:42 黃庭後對記者表示「多謝關心」。劉曉曦攝 Previous Next 被停職的警務處總電訊工程師黃振球於1996年使用假文件隱瞞配偶的存在及配偶已得的公司房屋津貼,並虛報單身以騙取公務員房屋津貼及貸款,誤導政府向他批出逾190萬元的房屋貸款及津貼,廉署接獲庫務署投訴後調查及起訴黃。黃早前承認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使用虛假文件罪,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9個月監禁,緩刑2年。 判刑完畢後,黃在庭內與各出席的支持者及律師團隊握手及擁抱致謝。 法庭記者:劉曉曦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優惠政策落實 前海港澳居民就業免辦就業證 下一篇 控YMCA拖糧 兼職女社工敗訴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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