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夫婦捲誹謗案 法官將押後頒書面判詞

2018-03-07 18:00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許步明夫婦,被指在2011年12月誹謗其女兒學校的盧氏同學及家長,雖然陳茂波夫婦上訴得直,但盧氏不服再上訴至終審法院,案件今日續審。首席法官馬道立指,若原審法官沒有引導錯誤,陪審團裁定陳氏誹謗的裁決不變。代表陳氏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回應,指即使原審法官沒有錯誤引導,陪審團的裁決亦不恰當,然而本案原審確引導錯誤。終院法官將押後頒書面判詞。

余若海又指,上訴庭指沒有證據指陳氏妒忌盧氏,甚至他們並不認識,但有關作弊的謠言滿天飛,陳氏才寫信要求校方公開調查,而有關訴求直至最後一封電郵也是一樣。余又指,許步明跟校方就事件討論過並有結果,她會其他家長解釋,馬道立隨即問:「她有沒有?有沒有證據?」余表示沒有,但相信很可能會這樣做。

余若海下午續指,許步明真誠相信作弊的傳言,故認為涉案電郵內容屬實,她這樣做也是出於對學校的憂慮,以及關注教育道德。另外,余若海認為可不用重審,維持上訴庭的判決,但如果終審法院決定下令重審,希望根據法例批准改由一名原訟庭法官審理本案,不用陪審團。盧氏一方重申不同意重審。終院法官押後頒書面判決。

原告是盧光漢、其子盧冠中及女兒盧亮臻,被告是當時任職立法會議員的陳茂波和許步明夫婦,原審時裁定陳氏誹謗成立,須賠償23萬元,其後他們上訴得直,盧氏不服遂上訴至終院。許步明今日亦有到法院聽審。

法庭記者:潘琪慧

建立時間:13:32
更新時間: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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