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思堯庭外承認故意侮辱國旗及區旗 2018-03-06 16:31 古思堯。劉曉曦攝 古思堯。劉曉曦攝 Previous Next 過去曾多次因侮辱國旗罪被法庭定罪及判囚的社運人士古思堯,涉於去年7月15日悼念劉曉波的燭光遊行及10月1日國慶遊行時倒置及塗污國旗,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對被告在今年1月1日新年遊行中,塗污香港區旗的行為,再加控一項侮辱區旗罪,古今均否認三項侮辱國旗及區旗罪。 裁判官需時研究其會面紀錄,案件押後至明早繼續。被告古思堯完庭後在庭外坦承故意侮辱國旗及區旗,而其動機簡單,他指劉曉波逝世時中央政府第一時間把劉曉波遺體火化,此為由典型法西斯獨裁的政權。他又述不滿中國政府通過海事處強行阻撓其他們的船隻到釣魚台宣示主權。所以他刻意踐踏、塗污、焚燒國旗,以表達他對中國政府的強烈不滿。 法庭記者:劉曉曦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曾蔭權案】法官斥安排名人旁聽 或「走後門」影響陪審團 下一篇 海關落馬洲檢獲312部走私智能電話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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