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福建計劃」今起接受申請

2018-03-06 12:22

社署宣布將於4月1日起推行「福建計劃」,並由即日起接受申請。

社署發言人表示,「福建計劃」參照「廣東計劃」的安排,讓65歲或以上、選擇移居福建並符合申請資格的香港長者,無須每年回港,亦可領取高齡津貼,現時每月1,345元。津貼金額會每年根據既定機制作出調整。

社署在計劃推行首年,會作出一次性特別安排,讓已移居福建,並符合其他申請資格,但未符合在緊接申請日期前連續居港最少一年的長者,無須先回港居住一年,亦能受惠,申請人必須在緊接申請日期前,連續在福建居住最少一年,並提交在福建的住址證明。

發言人指,社署已委任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為「福建計劃」的代理機構,負責協助基於健康理由未能回港辦理申請手續的長者完成申請、進行會面和個案覆檢,以及處理查詢等。

福建計劃申請表及福建計劃申請指引可在社署福建計劃網頁下載,或在本港各區的社會保障辦事處及福建的指定地點(包括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轄下駐福建聯絡處)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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