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wiana前僱主業權轉名圖避賠償 官頒令丈夫須共同支付訟費
2018-03-02 18:05
印尼女傭Erwiana被前僱主羅允彤虐打和恐嚇,羅被裁定罪成,重囚六年及罰款1.5萬元,Erwiana其後入稟區院向羅索償逾81萬元,其間揭發羅將名下市值765萬的將軍澳富康花園單位的一半業權,轉名給丈夫,企圖逃避賠償責任,Erwiana因此再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令有關轉名無效。法官早前裁定Erwiana勝訴,並表示轉讓物業屬意圖詐騙債權人的財產產權處置,命令將該轉讓作廢,羅須支付訟費,但法官今修改命令,改為羅及其丈夫須共同支付訟費。
案中兩名被告為羅允彤及其丈夫徐潤斌,然而審訊期間,徐未有岀庭應訊及抗辯。特委法官黃繼明表示早前裁定羅負責訟費,控方則致函到法庭,要求徐須分擔訟費,認為即使徐指稱自己立場中立,但他在全知的情況下參與轉名,故他逃避訟費責任實為不公平。黃官認同即使徐沒有抗辯,但原告一方仍須在審訊中舉證,以證明徐在案中有法律責任,最終下令羅及徐需共同承擔訟費。
法庭記者: 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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