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踢傷鄰居女兒 雙程證婦被判80小時社服令

2018-02-26 19:05

打鼓嶺沙嶺村持雙程證來港的中年女住戶因地段升值而為村屋業權問題爭拗,與相識廿載的女鄰居積怨。鄰居自去年起不斷滋擾女住戶,先後在女住戶家門前放置「垃圾狗屎陣」及令女住戶家中斷水。去年10月女住戶派人於家門外加裝閉路電視監視對方,爭執期間女住戶腳踢鄰居女兒小腿,令女童失平衡跌倒擦傷右膝。女住戶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並已於早前認罪,今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朱文瀚裁判官判刑時指,法庭有責任保護未成年兒童,表示對案件感到極為憤慨,提醒被告應珍惜是次機會,做事應三思而後行。朱官最後决定判被告社會服務令80小時。

辯方律師指出,43歲被告孫運金已為事件感到後悔及難過,亦認為不應將無辜又年少的事主牽涉在此糾紛內。被告亦於警誡下曾指「我被對方滋擾咗成個鐘,無諗過要佢受傷」。辯方又指被告住所曾被截水達半年之久,期間每天需外出提水以作日用,這對被告造成滋擾及壓力。她已為事件表示悔疚,並願意接受法律處分,承諾日後會以更理性的方式處理事件。

案情指,被告孫運金於去年‪10月5日,請人在其位於打鼓嶺文錦渡路沙嶺村的住所外,‬裝閉路電視攝錄機,女鄰居指責被告擅闖其私人地方,並叫其女兒拍攝被告及安裝師傅。鄰居女兒與被告遂發生身體碰撞,被告踢向鄰居女兒的小腿肚一次,令她失平衡,其右膝撞向一把2米高的鋁梯。鄰居女兒被送往北區醫院急症室治理,驗傷後發現她右膝有小範圍表面擦傷傷痕、左側腹有輕微瘀傷及觸痛。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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