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涉毆離婚妻表弟 激動作供:如小朋友嘈交 2018-02-14 17:07 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男警員涉於休勤期間,帶兩名由正辦理離婚的妻子撫養的女兒外出卻沒有依時帶回,引發爭執,期間涉襲擊妻子表弟,又毀壞妻子另一表弟家中的電器等財物,更涉恐嚇兩名外家親友,被控普通襲擊、刑事恐嚇和刑事損壞共四罪。案件昨在粉嶺法院開審,男警已承認襲擊及刑毀罪,今就兩項刑恐罪繼續受審,被告今出庭自辯。 被告自辯時,形容事後回想與妻子的表弟及姨丈爭執有如「小朋友嘈交」,而且自己車禍後受抑鬱及腦部創傷影響很大,爭執期間又受到挑釁,就如「俾人鬧咪搵野鬧返佢」,衝口而出說了語帶威脅的話,並非深思熟慮而說出有關的話。當憶及他在兩個女兒前失態與表弟激動爭執令女兒哭泣,他表示已很後悔,指當時已即時離開,期間他一度情緒激動,需暫時休庭平復心情。 法庭記者:黃顯晴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大律師公會:選舉主任有責任查詢參選人 周庭欠合理機會回應 下一篇 挑戰與僱主同住政策違憲外傭敗訴 官:大可留在家鄉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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