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男偷2宿友$6800 減刑至18月今頒判詞

2018-02-14 13:57

城市大學中文系男生2016年多次進入沒上鎖的宿友房內,並偷去駐舍學長及另一宿舍莊員的利是錢及現金共6800元,城大生承認兩項入屋犯法罪和一項企圖入屋犯法罪,被判囚22個月。法庭早前裁定他上訴得直,獲減刑至18個月,今頒下判詞。
法官於判詞中提到上訴人曾俊言被控的3項控罪於數星期內發生,涉及2間宿房和2名不同的受害者,原審法官指他自願犯案,並且其行為岀於貪婪,故原審法官有權判處即時監禁。
然而,原審法官未能充分考量上訴人年紀尚輕,而且他品格良好,並通過學習獲得學位,判囚毫無疑問將會為他未來的生活帶來具破壞性的打擊,故最終減刑4個月。
法庭記者:陳詠詩
建立時間:13:14
更新時間: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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