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假學歷為做保險經紀 婦人遭廉署揭發判感化令 2018-02-14 12:03 裁判官採納感化官的建議,認為偽造證書一事不反映被告楊頌婷(圖)沒好好工作。郭止晅攝 Previous Next 40歲婦人楊頌婷,在年僅17歲時誕下兒子,為覓得保險經紀一職,先後向6名僱主呈交假學歷證明,訛稱自己為中五畢業生,卻因填報的中學早於29年前已停辦,事件遭廉政公署揭發。楊早前承認6項欺詐罪,今在東區法院被判18個月感化令。 裁判官錢禮判刑時指,控罪雖屬嚴重,一般須判處監禁,但感化官的報告內容與她代表律師的求情說話脗合,她偽造證書一事不反映她沒能好好工作,而她勤奮至此才換得今天的成就,又有一幼子須照顧,故採納感化官的建議。 案情指楊於2002年至2013年間,虛假地向5家保險公司,包括安達人壽、美國運通及友邦保險等及一職業介紹所,表示已取得中5的教育程度,並意圖誘使該五家保險公司聘用她為保險代理人。 法庭記者:郭止晅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吳文遠反釋法遊行案 控方解釋交替控罪較容易裁決 下一篇 前TVB藝人簡珮筠遭化妝品商人 追討170萬元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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