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持行街紙孟加拉漢貨櫃碼頭做黑工 判監15個月

2018-02-05 18:36

一名本地僱主涉嫌聘用兩名持行街紙的孟加拉籍非法勞工,於上周五(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4個月,而兩名孟加拉籍男子被判監15個月。

入境處調查人員於去年12月19日連同警務處進行「冠軍行動」,在葵涌貨櫃碼頭內拘捕兩名年齡分別為42歲及47歲的孟加拉籍男子,兩名男子被捕時正在搬運貨物。

在檢查身分證明文件期間,他們均出示了由入境處簽發不允許僱傭工作的行街紙,及後調查發現他們為免遣返聲請人士,聘用該兩名非法勞工的香港居民僱主亦被拘捕。

被捕的孟加拉籍非法勞工於上周五(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案件經審訊後,他們各被判監15個月。

本地僱主因並未採取一切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定有關僱員是可合法受僱,亦於同日(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一項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案件經審訊後,他被判監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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