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涉賄】申請保釋再次被拒 首披露仍與滬聯絡
2018-02-06 07:25
案件在本港時間凌晨1時開庭,控方律師呈上9頁文件,質疑如果何志平保釋,潛逃風險極高,文件中分析何志平與多個國家關係密切,例如中國、乍得及烏干達等,都與美國未有引渡協議,即使返到香港,香港與美方的引渡協議亦十分繁複,難以再將他帶回美國上庭。文件亦指何志平在美未有物業或資產,但年收入高,和中國有深厚聯繫,也被認定潛逃風險高。控方亦透露,何在羈柙後仍與上海能源公司聯絡,並有通訊紀錄,足以證明他與中國關係密切。
不過辯方則表示,何志平年紀大沒有能力潛逃,又有高血壓,加上平日不時參與慈善活動,是一個品格可靠的人。但法官反指,不少人覺得年老最後數年的自由最珍貴,因此利用引渡所需的時間,渡過年老的生活,而且高血壓並非不能潛逃,而且今次的賄賂案,平日在公眾面呈現的形象,並非可以當作理由作保釋。
聯邦檢控官早前向法官指,須跟辯方分享「海量(voluminous)」證據,其中來自最少十個電郵帳戶的電子郵件及附件,已經數以十萬計,大部份以中文寫成,部份為法語;另有數以千計的銀行轉帳記錄及約七箱文件記錄,包括何志平的兩部手機、iPad及數個USB儲存器資料。今次辯方律師亦披露電郵內容,部分有指向非洲國家提供軍事援助用途等。
法官最終拒絕其保釋,並將案件訂於11月5日審訊,審訊期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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