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涉藏4200支私煙 表證成立下月杪裁決
2018-01-30 16:11
被告林世全出庭時把3封嘉許信呈堂,以證明自己32年警察生涯的工作表現良好。其後被告自辯時指自己知道妻子2016年8月有外遇後,與其經常爭吵,因被告不想事件影響不知情的一對子女,故於同年11月為妻子找到深水埗長沙灣道更新樓一劏房單位租住作分居,方便2人離婚。被告稱案發當天通宵上班後,妻子致電要求租金,故到妻子住所附近找她。被告到達長沙灣道收到妻子給的4200支香煙時,妻子指「啲煙擺左好耐,好多唔食到,食到就食,食唔到就揼左佢」,被告當時不知道香煙數量及未完稅的事實,當時十分疲勞所以沒有檢查或問妻子有關香煙的問題,一心只想盡快回家。
控方盤問時指海關人員為被告供詞作紀錄的冊子中,已簽署同意事實指當時關員問被告「啲煙完稅未」及「有冇收據證明啲煙已完稅」,而被告曾分別答「未」及「冇」,證明被告清楚貨品需課稅及未完稅,被告今天則反對事實並非如此。控方即指被告改口供,前言不對後語。被告稱自己當時「太攰唸唔到點做」亦承認有疏忽。被告亦以「太攰」為因,而沒有好奇妻子為何分居後由僅能維持生計的月入突然變得富有而擁有如此多香煙。控方指2名被告均為吸煙人士,妻子理應知道被告的取向,被告稱自己常用香煙為「萬寶路黑冰」,但妻子給他的4200支香煙大部分卻為其他牌子如「健牌」及「駱駝牌」。
被告妻子即次被告余桂英,因在其單位搜查到達30萬8千支私煙作販賣用途,昨承認了2項「處理應課稅品條例適用的貨品」罪,被判監禁1年。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4:10
更新時間: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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