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補選】林鄭:政治意識形態違基本法 不合法律要求

2018-01-30 09:59

隨著立法會補選提名期結束,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希望選舉能在公平和公正下依法進行。在回應有參選人被取消資格時,林鄭月娥表明,能否參選需看是否擁護基本法及一國兩制。

她強調,非常重視市民選舉及被選權,但《立法會條例》要求參候選人要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人大常委會的釋法亦已清楚講明,這不但限於宣誓內容,也是參選要求。

林鄭月娥續指,選舉主任不會單以政治聯繫去決定不讓某些人士參選立法會,而是要看政治意識形態,若當中違反基本法,甚至鼓吹「港獨」,便不符合法律要求。而選舉主任會依法決定參選人是否符合參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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