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補選】有份參與DQ? 鄭若驊認曾給予法律意見 2018-01-29 17:27 鄭若驊強調DQ決定並非由她或行政長官作出,而是選舉主任作出。 Previous Next 香港眾志周庭被選舉主任取消立法會補選參選資格,律政司長鄭若驊回應時表示,選舉主任按事實證據及相關法例辦事,強調有關決定並非由她或行政長官作出,而是選舉主任作出。 鄭若驊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時,被民主黨許智峰多次追問是否有參與取消周庭參選資格決定,她指出,若果選舉主任有疑問,可以徵詢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她又承認,在過程中她有份參與,但強調是整個律政司給予的意見。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因傷缺席保釋金被充公 女被告司覆核獲高院頒令歸還 下一篇 還病假津貼財困 清潔工打劫的士100元判監40月 最新回應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