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补选】有份参与DQ? 郑若骅认曾给予法律意见 2018-01-29 17:27 郑若骅强调DQ决定并非由她或行政长官作出,而是选举主任作出。 Previous Next 香港众志周庭被选举主任取消立法会补选参选资格,律政司长郑若骅回应时表示,选举主任按事实证据及相关法例办事,强调有关决定并非由她或行政长官作出,而是选举主任作出。 郑若骅出席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时,被民主党许智峰多次追问是否有参与取消周庭参选资格决定,她指出,若果选举主任有疑问,可以徵询律政司的法律意见。她又承认,在过程中她有份参与,但强调是整个律政司给予的意见。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因伤缺席保释金被充公 女被告司覆核获高院颁令归还 下一篇 还病假津贴财困 清洁工打劫的士100元判监40月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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