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偉聰撐「辱警罪」 設小組檢討用武力指引
2018-01-27 10:50
「侮辱公職人員罪」俗稱「辱警罪」。盧偉聰認為外界不能單憑「侮辱公職人員罪」的名稱,去判斷是否好法例,仍需研究及諮詢,現時評論好壞實屬太早。
盧偉聰認為,自2014年發生佔領行動後,社會出現很多紛爭,警員面臨不少挑戰,可以理解警員的起伏心情,他也明白前線同事因朱經緯案而對使用武力的擔憂,因此警方已成立工作小組,檢討執法時使用武力的指引和程序。
盧偉聰並再次對朱經緯因工作需要而被判入獄感到相當難過,但強調尊重法治及法庭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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