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釋法衝突案 押月杪裁決需否披露警方4文件

2018-01-25 17:07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等9人,前年11月參加「反釋法遊行」期間到中聯辦外示威,與警方對峙近4小時。他們於去年4月被警方上門拘捕,被控煽惑他人擾亂公眾秩序等7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作預審。

裁判官押後案件至1月30日,屆時將裁決控方是否需要披露4份載有警方行動指令的文件。

辯方下午繼續陳詞,強調只有在遊行集會主張暴力或有證據顯示集會暴力的情況下,集會人士才會失去人權法保障。法庭不能將「輕微粗野」或因「片刻衝動」而作的行動視為暴力,否則可能造成寒蟬效應。相反,法庭應小心檢視警方使用武力的準則和實際情況。

控方回應指和平集會的權利不可能包括傷害他人的行為,認為辯方錯誤理解歐州人權法庭的案例。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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