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遠等9人反釋法衝突案 控方申豁免披露警方4文件遮蔽內容
2018-01-25 12:12
控方今向法庭呈交由政務司司長簽發的公眾利益豁免證明書,並申請警方4份文件中被遮蔽的內容可獲豁免披露。控方強調,文件記錄警方於遊行前的人手調配和事後檢討等資料,而該等資料與警方當場所作的舉措是否合理無關,亦不足以成為辯方的辯護理據。另外,基於公眾利益考慮,若警方公開該等資料,將會影響其日後部署。
控方引用2013年周諾恆的終審法院案例,指遊行示威權利不能逾越憲法為相關權利所定的限制,又引用1994年陶君行案、2012年梁國華案等案例,指本案被告涉嫌以武力或恐嚇使用武力破壞社會安寧,警方設置的封鎖線或使用的武力即使不合理或不合比例,也不影響被告控罪本身。
辯方指控方在其不知情下單方面將4份文件呈交法官,而該等文件並無下款,不能以法律陳詞或事實形式呈堂,質疑控方做法對辯方不公平。辯方續引用歐州人權法庭案例,指法庭應從人權法角度考慮全面披露資料。
社民連成員於開庭前在法院外呼叫口號。吳文遠批評警方不配合他們的和平示威,且諸多阻撓,又呼籲支持者於3月立法會補選中投票以作「還擊」。
案中兩名被告、香港眾志成員林朗彥和前成員林淳軒早前表示考慮認罪,今早未有上庭。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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