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推新措施 可就近辦理往來台灣通行證

2018-01-22 19:30

內地公安部今日宣佈推出8項出入境便利措施,包含內地人可在戶籍地全省範圍內的縣級出入境機關辦理往來台灣通行證 (大通證) 及簽注,且開放可在全省內自助辦理電子大通證赴台旅遊加簽,無需提供居住證。惟申請赴台自由行仍須附開辦城市的居住證明。
內地公安部今日召開記者會,宣布涉及就近辦證、自助辦證、邊檢自助通關等多項便民措施。其中涉及內地居民來台部分,開放內地居民可在戶籍所在地省內向任一縣級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大通證及簽注。過去就近辦證有須在申請地居住滿一年以上之限制,新措施上路後就不需提供居住證明。然而,申請赴台個人旅遊仍須附開辦城市居住證。新措施將於2月1日上路。
此外,開放內地居民由該省出入境機關簽發的電子大通證,可在該省範圍內內任一往來港澳台簽注自助設備辦理旅遊簽注,並查詢簽注剩餘有效次數,讓內地人享受到家門口辦證和24小時辦證的便利。
據了解,過往內地只對本市戶籍居民提供自助辦理服務,不能充分滿足省內流動人口就近自助辦證需求,新措施將便利省內流動人口就近自助辦證。至於來台自由行,亦須取得開辦城市居住證才可辦理旅遊加簽。
新措施也開放戶籍居民的外省戶籍配偶、子女和父母,可在戶籍居民所在城市就近申請大通證及簽注。過去公安部僅在部分地區實施戶籍居民的外省配偶和未滿16歲子女可就近申請,新措施不但取消子女年齡限制,還將居民的外省籍父母納入受惠人群,該措施也將推廣至內地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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