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列車長每月一次南下偷情 被一張傳票揭穿

2018-01-22 15:30

台鐵一名60歲的姓陳列車長,每月從台北到新竹一次,與46歲的姓李情婦偷情,時間長達12年。兩人終因錢債糾紛鬧上法院,姦情因而曝光。陳男妻子去年11月收到法院的傳票,才知道老公外面有女人,遂起訴李女妨害家庭,李女雖然承認與陳男交往,但指兩人早已分手,警方訊後將李女以妨害家庭罪函送法辦。
陳妻去年11月收到新竹地院寄發給老公的傳票,拆開來看才發現丈夫被控告恐嚇及妨害名譽。追問之下,老公突然下跪承認在外面有情婦,且偷情長達12年,姓盧妻子無法接受,氣得起訴情婦。
警方調查指,陳男14年前,經親友介紹認識當時住在花蓮的李女,當她2005年搬到新竹後,陳男便開始每月到新竹火車站與她見面。但因兩人非常低調,偷情範圍也僅限在火車站附近,12年來成功瞞住陳妻。
期間陳男共向李女借了近百萬元新台幣,最後因債務問題鬧上法院。李女指,她因追債而被陳男威脅及恐嚇,加上陳男四處宣揚,決定對陳男起訴恐嚇及妨害名譽。陳男自知理虧,債務在去年還清,不過李女不肯撤告,全案仍在新竹地院審理。
陳男向警方坦承兩人交往,但指雙方在2015年7月已經分手,欠李女的債務也陸續還清。陳妻雖感憤怒但仍原諒丈夫,但她指導李女嚴重破壞她的家庭,她的身心也受到重大傷害,憤而控告李女。警方將李女以妨害家庭罪函送新竹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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