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牌車」案 TBR公司及司機9控罪 表證成立明判刑
2018-01-16 17:47
警方去年7月「放蛇」打擊「白牌車」行動時拘捕TBR Hong Kong Limited、公司營運總監、3名受聘司機共5人,涉案公司及司機被票控「允許他人使用車輛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車輛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沒有保險而使用車輛」、「車身/配件裝置不符規定」等共24罪,他們均否認9項「允許他人沒有保險而使用車輛」和「沒有保險而使用車輛」的控罪而承認其他控罪,裁判官今於對該9項控罪作出審訊並裁定表證成立,明將於觀塘裁判法院作出判刑。
控方證人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代表人唐先生指出保單保障TBR公司的有效日期為2015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25日,案發當日屬保單受保期限內。雖然TBR出租車輛合乎條例所指的豪華轎車定義,但因TBR利用商業汽車來載客及收費,車輛又沒有出租車許可證,而令其保單失效。
涉案公司TBR HK Limted主管Rom Remy承認TBR委託代理公司Marsh(達信全球保險經紀)購買1份蘇黎世環球保險及1份三井住友本地保險,保費分別為100萬元及21萬多元。Remy指保險事宜由他負責,本案其中1位被告營運總監Egersperger從沒管理保險事宜。Remy亦相信所購買的保險保障涵蓋TBR所有汽車及員工,而購買保險時只與Marsh討論及全權相信作為專業保險經紀的Marsh。
另外,被告TBR營運總監Egersperger及3名受聘於TBR的司機被告一同認為公司有一定的聲譽以及相信營運時已購買有效第三者保險,全球包括香港都通行其保障。
控方案情指,警員於2016年7月27日假稱為JJT的員工向TBR預訂3架私家車,由機場接載「臥底」至目的地。當日涉案3名受聘於TBR的司機關巴維斯、譚學斌和梅志輝按公司指示進行載客服務後,隨即被警方拘捕。警方調查時確認由營運總監Egersperger Charles Hugues Alain負責管理涉案3架私家車。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3:33
更新時間:17:47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