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建築師控上司性騷擾 辯方質疑有回覆對方訊息
2018-01-09 16:56
辯方於庭上讀出部分短訊內容,指出X曾主動發訊息給黎,關心其太太在醫院分娩的情況可好,大狀遂向X指出,X容許自己查問黎的私人生活,卻認為黎查問自己或寵物的健康狀況是種滋擾,屬雙重標準,X反駁兩件事的性質和程度不一樣,指「生仔係人生大事、我嗰啲好瑣碎。」
據入稟狀,X控告黎包括凝視其胸部及下半身,藉詞摸其手、大腿和臀部,在展覽中偷拍她,以及不斷發短訊邀請她約會,申索人辭職後向平機會投訴,其後入稟控告利安及黎,向兩答辯人申索共41萬港元,指對方令她失去工作及年終獎金,身心受創。
X的證供裡指控黎經常邀請她一同乘車,包括一次三人(連同另一位同事)需到落馬洲與承建商會面時,黎和她一起乘坐鐵路令她感到不快,X在庭上提及此事時一度哽咽、落淚:「最困擾係呢條友要7點幾係上環同我一齊搭車去落馬洲!」辯方大狀對她指出,短訊裡是X對黎稱「那大堂見」(meet me at concourse),X則回應是因為不想遲到、被逼這樣做。
法庭記者:郭止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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