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謀用假單接工程 承辦商工廈法團4人認罪准保

2018-01-04 16:30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工業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前主席及3名維修承辦商負責或合夥人,4名被告今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以虛假報價單讓其中一間工程公司獲判該工業大廈總值47萬多港元的強制驗樓及所需的修葺工程。4位代表律師初步求情後,香淑嫻裁判官押後案件至本月17日判刑,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各人獲准繼續以現金5000元保釋。

辯方初步求情時指,4被告都是貪圖方便,案件不涉及貪污、賄賂或違標的情況,當中沒有任何人得到利益,控方表示同意。

被告依次序為65歲林瑞蓮,旺角福康工業大廈(塘尾道)法團前主席;39歲楊海旗,兆海防漏工程公司獨資東主;28歲林桂龍,奧斯鋁質設計公司合夥人;和48歲丘締紅,浩軒工程(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另外兩名涉案人士陳詩嘉及馬錦昇早前被分案起訴,現為本案第一、二控方證人。二人均為佳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馬同時任職昇亮工程服務公司的獨資經營者。

法庭記者:郭止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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