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維持放寬精米鎘含量 今年交立會審議

2018-01-04 13:21

食安中心上年6月初就修訂《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作3個月諮詢。中心今日公布諮詢結果,決定維持諮詢前的建議修訂,即將涵蓋的金屬將由7種增至14種,最高含量數目由現時19個增至145個。有意見書認為,精米中的鎘最高含量應維持每公斤0.1毫克,但中心相信對市民健康風險不大,決定降至0.2毫克,與歐盟、內地等政府看齊。若修訂條例刊憲後,新鮮及預先包裝食物將分別有12個月及24個月寬限期。

食安中心建議,《規例》涵蓋的金屬將由7種增至14種,新增包括鋇、硼、銅、錳、鎳、硒及鈾。經修訂後,條例中的最高含量數目將由現時19個增至145個,當中85個採納自食品法典委員會。中心指,條例修訂後將較現時更嚴格,全面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在145個最高含量中,較現行最高准許濃度嚴格的有90個,僅有6個較現時寬鬆。

中心表示,諮詢期間共接獲21份意見書,包括9份來自食物業、業內協會及私人化驗所,4份來自海外主管當局,其餘則為政黨、區議員、專業團體、消委會及市民意見。

其中來自消委會、民主黨、公民黨及一位區議員的意見書認為,應維持精米中的鎘每公斤0.1毫克的最高含量,擔心放寬令市民面對更大健康風險。食安中心則表示,根據《香港首個總膳食研究:金屬污染物》報告,一般市民從進食而攝入鎘的分量,只佔鎘的總攝入量百分之六,相信即使降至每公斤0.2毫克,足以保障市民的公眾健康,與歐盟、韓國、內地及新加坡看齊。

魚類中的汞方面,現時食品法典委員會就魚類及捕獵魚類的甲基汞分別訂定每公斤0.5及1毫克。食安中心認為,大部分魚類的甲基汞佔總汞量九成,是最受關注的汞形態,因此決定將所有魚類的最高含量為每公斤0.5毫克甲基汞,認為可保障市民健康,預期對本港魚類供應影響輕微。

修訂條例將於今年提交立法會作審議,中心指,若修訂獲得通過,一經刊憲後,新鮮食物將有12個月寬限期;預先包裝食物則有24個月寬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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