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维持放宽精米镉含量 今年交立会审议

2018-01-04 13:21

食安中心上年6月初就修订《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规例》作3个月谘询。中心今日公布谘询结果,决定维持谘询前的建议修订,即将涵盖的金属将由7种增至14种,最高含量数目由现时19个增至145个。有意见书认为,精米中的镉最高含量应维持每公斤0.1毫克,但中心相信对市民健康风险不大,决定降至0.2毫克,与欧盟、内地等政府看齐。若修订条例刊宪后,新鲜及预先包装食物将分别有12个月及24个月宽限期。

食安中心建议,《规例》涵盖的金属将由7种增至14种,新增包括钡、硼、铜、锰、镍、硒及铀。经修订后,条例中的最高含量数目将由现时19个增至145个,当中85个采纳自食品法典委员会。中心指,条例修订后将较现时更严格,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在145个最高含量中,较现行最高准许浓度严格的有90个,仅有6个较现时宽松。

中心表示,谘询期间共接获21份意见书,包括9份来自食物业、业内协会及私人化验所,4份来自海外主管当局,其馀则为政党、区议员、专业团体、消委会及市民意见。

其中来自消委会、民主党、公民党及一位区议员的意见书认为,应维持精米中的镉每公斤0.1毫克的最高含量,担心放宽令市民面对更大健康风险。食安中心则表示,根据《香港首个总膳食研究:金属污染物》报告,一般市民从进食而摄入镉的分量,只占镉的总摄入量百分之六,相信即使降至每公斤0.2毫克,足以保障市民的公众健康,与欧盟、韩国、内地及新加坡看齐。

鱼类中的汞方面,现时食品法典委员会就鱼类及捕猎鱼类的甲基汞分别订定每公斤0.5及1毫克。食安中心认为,大部分鱼类的甲基汞占总汞量九成,是最受关注的汞形态,因此决定将所有鱼类的最高含量为每公斤0.5毫克甲基汞,认为可保障市民健康,预期对本港鱼类供应影响轻微。

修订条例将于今年提交立法会作审议,中心指,若修订获得通过,一经刊宪后,新鲜食物将有12个月宽限期;预先包装食物则有24个月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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