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運輸工涉虐松鼠狗 控方修訂控罪為「惡待」

2018-01-03 13:27

26歲男子懷疑於2017年7月4日,在香港九龍旺角道50-52號地下外殘酷地驚嚇一隻松鼠狗,被控一項虐畜罪,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今提出修訂控罪為被告「惡待」一隻松鼠狗,令其動物感到痛苦,被告毋需答辯,署任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案件押後至2月21日,以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被告吳浩彬報稱為運輸工人,是日沒有答辯,只是提出住址更改。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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