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男同性戀醫生在美國花費20萬美元 (約156萬港元),找代母誕下親兒,並在新加坡入稟法院,要求合法領養這名兒子,讓他獲得新加坡公民身分。但法院以新加坡法律不允許代孕,人工受孕也只限合法夫妻為由,駁回他的申請。
法庭文件顯示,這名男醫生與一名同性伴侶相交13年,但沒洧在任何地方正式註冊結婚。兩人最初想在新加坡領養小孩,向社會及家庭發展部詢問,但獲告知同性戀伴侶不可能獲得許可。
這對同性戀伴侶於是前往美國,該名男醫生進行人工受孕程序,利用自己的精子和一名匿名女子捐贈的卵子受孕。他接着找到一位同意收下20萬美元的代母孕育自己的孩子。該醫生在兒子出生後,由於他是生父的關係,有權把男童帶回獅城與他一起生活,這名男孩現已四歲。
根據本周較早前公布的新加坡法院判決,法院已駁回該名醫生的領養申請。
代表律師否認申請人要求領養兒子是要和伴侶組織合法的同性家庭,指主要動機是任何父親都想為兒子爭取最好的利益,讓其在各方面合法。
不過,法官指申請人在美國做了在本地不被接受的事,然後以「孩子的福利」為由要求法庭裁定合法,這理由無法被接受。
法官認為,男童的福利不會因為沒被領養而受影響,他還是如常生活,還是由親生父親照顧。至於男童可能失去申請成為公民的權利,法官說,男童是美國公民,並非無國籍,更何況一張領養證書並不確保他一定可申請到公民權。
新加坡不允許同性戀婚姻,但沒有明文禁止代孕,不過衛生部有條例禁止人工受孕中心提供代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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