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棄聾啞智障兒 狠父認罪還押候懲

2017-11-21 17:32

本港3年前發生一宗跨境遺棄兒童案,一名狠心父親帶同當時年僅11歲的智障聾啞兒子到新加坡,下機後將他遺棄於魚尾獅公園附近。狠父被控對看管兒童故意拋棄罪以及一項對看管兒童導致或促使受拋棄的交替控罪,今於觀塘法院認罪,裁判官先索取心理報告、背景報告、及男童的創傷報告,案件押後至下月12日判刑,被告須還押候懲。 案情指,男童X為被告與前妻所生,被告與前妻在2007年離婚,而男童則由被告照顧,自2011年起於香港仔一所特殊學校寄宿。事發前正值暑假,被告遂從學校接走X,並在翌日將男童帶到星加坡,起初與男童在街四圍遊蕩,及後將男童遺棄在一條大道,不久後男童被發現獨留在涉案地方,並途人聯絡警方處理。男童被送院後情況良好,身上有輕微擦傷。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2008年再婚,與第二任太太育有一名6歲的女兒,任職地盤工的被告為家庭經濟支柱,受經濟問題所困,被告母親更患有精神病。他曾從寄宿學校接走X後發現他身上有傷,懷疑他被欺凌,並曾就此向社工求助,惟社工及後指為X自己撞傷,後來亦未有任何跟進,故愚蠢地以為新加坡福利較好,可令X得到妥善照顧。 法庭記者:李慧娜 建立時間:1119 更新時間: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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