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高鐵「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一地兩檢關注組召集人陳淑莊批評,人大常委會《合作安排》毁滅香港的「高度自治」。
公民黨主席梁家傑批評《基本法》第18條的立法原意是為了保障香港的人權,不會受到內地的社會制度和法律影響,批評今次人大常委的做法,等於將沒有列入附件三的內地法律,也可以在香港實施,是視基本法如無物。他又認為,香港法院要挑戰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難過登天。
參選下屆大律師公會主席及執委的前主席戴啟思名單則稱,現時《合作安排》缺乏令人滿意的法律基礎,對港府與中央政府商討近7年,仍無法得出一個令人信服及滿意的法律基礎感到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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