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無牌旅館遇放蛇 男子判囚兩周緩刑一年 2017-12-27 11:46 一名男子經營無牌旅館判囚兩周緩刑一年。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一名男子因觸犯《旅館業條例》,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禁兩星期、緩刑12個月及罰款一萬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人員今年五月巡查位於旺角奶路臣街一所懷疑無牌旅館時,喬裝客人,並成功以日租形式租住上述處所的房間。根據牌照處的紀錄,上述處所在巡查當日並未獲發牌照,負責管理上述處所的男子因而被控違反《旅館業條例》第5(1)條。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季候風殺到迎接新年 除夕元旦最低15℃ 下一篇 休班警涉藏「K仔」 凌晨突暈倒缺席聆訊 最新回應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