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雄市有一名擁有碩士學歷的獸父,被控從去年17歲女兒升上高中一年班後,至少兩度猥褻女兒,三度以性用品性侵女兒得逞,還拍下裸照上傳雲端硬碟,高雄地院一審將這名獸父依強制猥褻、性侵未成年少女等罪判刑18年,可上訴。
案情指,這名獸父從去年4 月起,當女兒升上高中一年班後,就以父女間要了解彼此身體為由,在住處隔壁的女兒祖父房內,將女兒壓倒在床上,強脫衣物,自己也脫光衣物,之後壓在女兒身上,但這名獸父不理女兒反抗,不但未有收手,還強行猥褻女兒胸部及下體。同年6月間,食髓知味在再猥褻女兒被拒時,竟揮拳打傷女兒右眉。
此外,被告還至少三度以買來的性用品,趁老婆不在家時性侵女兒得逞。其中一次並以手機拍下女兒被猥褻的裸照上傳到雲端硬碟。其後女兒不堪長期遭父親性侵,向母親哭訴再報警將獸父拘捕。
法院審理時,痛斥被告不但無賦予女兒快樂無憂之少年生活,反而未克制自己的性衝動,為滿足一己色慾,違反倫常,對女兒身心造成難以抹滅之傷痛,因此判處18年有期徒刑,以示警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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