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雄市有一名拥有硕士学历的兽父,被控从去年17岁女儿升上高中一年班后,至少两度猥亵女儿,三度以性用品性侵女儿得逞,还拍下裸照上传云端硬碟,高雄地院一审将这名兽父依强制猥亵、性侵未成年少女等罪判刑18年,可上诉。
案情指,这名兽父从去年4 月起,当女儿升上高中一年班后,就以父女间要了解彼此身体为由,在住处隔壁的女儿祖父房内,将女儿压倒在床上,强脱衣物,自己也脱光衣物,之后压在女儿身上,但这名兽父不理女儿反抗,不但未有收手,还强行猥亵女儿胸部及下体。同年6月间,食髓知味在再猥亵女儿被拒时,竟挥拳打伤女儿右眉。
此外,被告还至少三度以买来的性用品,趁老婆不在家时性侵女儿得逞。其中一次并以手机拍下女儿被猥亵的裸照上传到云端硬碟。其后女儿不堪长期遭父亲性侵,向母亲哭诉再报警将兽父拘捕。
法院审理时,痛斥被告不但无赋予女儿快乐无忧之少年生活,反而未克制自己的性冲动,为满足一己色欲,违反伦常,对女儿身心造成难以抹灭之伤痛,因此判处18年有期徒刑,以示警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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