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無業男,涉於今年10月26日在東區醫院,以鉛筆插入10隻在院內龜池飼養的巴西龜,警方到場後證實當中5隻已死亡。該名無業男及後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暫時毋須答辯,但不准保釋。涉案無業男蔡曼生今向高院提出保釋,法官考慮後決定批准被告以5000元保釋外出,居住在報稱地址,每周到警署報到,及不准接近涉案的東區醫院龜池,以至全港所有龜池。
法官向被告再三確認保釋條款,重覆詢問被告是否記得需到何處報到、星期幾報到、保釋期間不准做甚麼,被告一時能正確回答,一時卻表示「唔記得咗,我好蠢」,法官不禁失笑,要求他再次重覆相關條款以作確認;另又提醒被告需依時出庭應訊,並指「如果再犯就冇情講,即鎖你」。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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