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公布,今日展開為期兩個月的諮詢,就微調場外衍生工具制度及規定持牌法團須妥善管理對有關連人士的財務風險承擔的建議徵集意見。證監會歡迎相關人士於明年2月20日或之前提交意見。
證監建議微調受規管活動的範圍,以進一步釐清場外衍生工具發牌制度,例如收窄某些受規管活動的範圍,使其不涵蓋非金融集團的企業財資活動及某些投資組合壓縮服務。
證監會指,是次諮詢亦包括有關場外衍生工具交易的風險紓減、客戶結算、紀錄備存和其他操守規定,以及新的場外衍生工具制度下有關牌照費用、保險、勝任能力及培訓規定的建議。
證監會建議,在更廣泛的層面上規定持牌法團須妥善管理其對集團聯屬公司及其他有關連人士的財務風險承擔,而在管理有關財務風險承擔時所採納的風險管理標準,應與其管理對獨立第三方的財務風險承擔時所採納的風險管理標準相同。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認為,相關建議是一套全面改革方案的一部分,目標是改善香港的場外衍生工具活動監管制度,及加強管理在與關連人士進行交易或業務往來時的操守及財務風險。(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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