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31】證監譴責張強 限期內以高於要約價收購飛尚非金屬

2017-12-20 17:48

證監會公開譴責張強,指他於一項要約結束後6個月內按高於要約價的價格取得股份,違反《收購守則》規則31.3。 2017年5月24日,張強以每股0.7元提出一項無條件強制性現金全面要約,以取得飛尚非金屬(08331)。該項要約已於2017年6月14日結束。在2017年7月25日,張強作出一連串場內收購,按介乎每股1.47元至1.5元不等的價格,收購合共200萬股股份。 張強提出並非蓄意違規。他承認違反規則31.3,並同意現時對他採取的紀律處分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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