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留學生江歌被殺案,今日在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判刑,案中兇手陳世鋒被判監20年,陳聽到判刑後一度暈倒證人席,其後被人扶起。
法庭指案中的兇器是陳世鋒自備的,而非他早前所說,由劉鑫遞給江歌的,所以不可能是誤殺,而陳在審訊過程中亦不見歉意,故判監20年。死者江歌的母親就對判決表示不滿意,堅持要執行死刑。
江歌案發生去年的11月3日,當時陳世峰與前同居女友劉鑫爭執,劉遂決定搬離居所,改到死者江歌家中借宿。在事發當晚,陳到江家中騷擾劉鑫,並威脅如果不復合就發佈劉鑫的裸照。江歌讓劉鑫先入屋,自己應付陳,結果就被陳用刀捅向頸部和腹部,最後失血過多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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