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港人到內地學習、就業、生活,內地多個部門,包括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國務院港澳辦、國務院台辦聯合製定新措施,今日正式公布三項新政策:在內地就業的港人可繳存住房公積金、增加香港留學生的獎學金名額、在內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工作的香港研究人員,現可申請國家社科基金各類項目。
根據公告,在內地就業的港人,可按照內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政策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辦理流程等,與內地職工無異。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港人,可享有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等權利。在內地跨城市就業的港人,則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接手續。與公司解除合約並返回香港,則可按照相關規定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
另外,現為到內地就讀的港澳學生,專門設立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亦會為港澳學生增設「特等獎」。政策不但增加了港澳學生的獎學金名額,還大幅提高了獎學金獎勵標準。
國家社科基金亦決定參照內地居民待遇,向在內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工作的港澳研究人員,開放國家社科基金各類項目的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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