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便利港人新政出台 内地工作可获住房公积金

2017-12-18 10:28

为鼓励港人到内地学习、就业、生活,内地多个部门,包括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港澳办、国务院台办联合制定新措施,今日正式公布三项新政策:在内地就业的港人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增加香港留学生的奖学金名额、在内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工作的香港研究人员,现可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 根据公告,在内地就业的港人,可按照内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办理流程等,与内地职工无异。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港人,可享有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权利。在内地跨城市就业的港人,则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接手续。与公司解除合约并返回香港,则可按照相关规定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馀额。 另外,现为到内地就读的港澳学生,专门设立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亦会为港澳学生增设「特等奖」。政策不但增加了港澳学生的奖学金名额,还大幅提高了奖学金奖励标准。 国家社科基金亦决定参照内地居民待遇,向在内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工作的港澳研究人员,开放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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