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上月揭發有31間非政府機構整筆撥款虧損。社會工作者總工會今指出,審計報告沒有細究機構整筆撥款虧損的原因,錯怪部份機構,又要求恢復「不能比公務員編制內相若職級優厚」的原則,避免機構肥上瘦下。
社總教育及研究部主任熊百祥表示,機構每年可收到撥款及另有儲備,因此部份機構選擇用盡撥款,甚至超額,再以其餘資金來填補超出開支,出現整筆撥款虧損為正常現象。
社總理事陳虹秀表示,審計報告應要研究機構整筆撥款錄虧損的原因,如:以撥款資源善待員工、開展創新服務等,從而判斷機構的虧損是否合理。
熊百祥又指出,有社福機構高薪聘請總幹事,年薪高達200多萬,超出社署總社會工作主住的薪級水平,要求恢復於2003年取消的「不能比公務員編制內相若職級優厚」原則,避免機構以公帑天價聘請高層員工,繼而肥上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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