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視前廠房爆炸品案 3被告分別判囚26至46個月

2017-12-15 16:50

警方於前年六月在西貢蠔涌亞視前廠房搜出懷疑爆炸品,五名男子其後被捕,他們否認串謀製造炸藥及管有炸藥共五罪,其中鄭偉成和彭艾烈被裁定串謀製造炸藥罪成,陳耀成和鄭偉成被裁定一項管有炸藥罪成,彭艾烈則兩項管有炸藥罪成。 法官判陳耀成入獄2年2個月、鄭偉成因串謀製造炸藥及管有炸藥罪,判囚2年10個月、彭艾烈因串謀製造炸藥及兩項管有炸藥罪,判囚3年10個月。 法官薛偉成於判刑後表示,不明白為何被告對控罪裡面的爆炸品會有興趣,他們所做的事很危險,當他們在網上搜尋有關爆炸品時,其實已經是一個警號。 法官又稱彭艾烈是聰明的年輕人,或許因人生閱歴尚淺,不知道自己所作所為會為他帶來嚴重後果,但無論如何,始終要面對後果。法官囑咐三名被告,要好好反省過去所作所為,出獄後做一個奉公守法的人,貢獻社會,又著他們日後要三思而後行。三名被告離庭時,多名親友於旁聽席上大呼「加油」。 法官指,三人藏有的爆炸品均可造成很大的破壞,特別彭艾烈在寓所內收藏的爆炸品,可造TATP(炸藥),而TATP(炸藥)更是可以造成人命傷亡。陳耀成和鄭偉成因此判兩年兩個月,而彭艾烈的兩項藏有罪,分別判兩年半和三年兩個月;就串謀罪,法官不認為鄭和彭有減刑因素,須判囚兩年;考慮量刑整體性,鄭最終判兩年十個月,彭判囚三年十個月。據了解,因為他們早前已還柙,故陳和鄭只須坐1至3個月左右,而彭要坐10個月左右便可釋放。 有組織及三合會罪案調查科B組警司李桂華在庭外表示,法官判刑時已清楚指出干犯此罪行的人士是犯了嚴重罪行,且對社會的公共安全構成了很大威脅。 李桂華指出,警方對此等妄顧公共安全的人士予以譴責,對此類行為絕不姑息,因使用爆炸品時行為不單會造成危險及恐慌,製造、儲存及運送爆炸品時亦會對無辜的人帶來很大的威脅。警方亦呼籲,若干犯製造炸彈的罪名,一經定罪可被判處14年監禁。 法庭記者:潘琪慧 建立時間 14:49 更新時間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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