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入稟向船長港燈索償 五案合併2019年開審 2017-12-15 13:34 南丫海難五案合併2019年開審。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2012年國慶南丫海難事故中,五名遇難者的遺產執行人及受養人去年入稟高院,向肇事南丫IV號船長周志偉、香港電燈有限公司作傷亡索償。案件今在高院聆訊,五案將合併於2019年8月開審。 五名遇難者包括新婚夫婦劉文麗及港燈員工林嘉敏、大專生區曉霖、女護士陳敏盈及李泳梅。根據早前的入稟狀指,因「南丫IV」及「海泰號」於2012年10月1日在南丫島石角咀燈塔附近相撞,導致眾受害人死亡,並指是由於眾被告鹵莽,違反法定責任及合約而造成,要求被告作出賠償。 法庭記者:潘琪慧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旺角騷亂】辯方稱涉掟磚被告有過度活躍 獲准押後判刑 下一篇 【議規修訂】鐵鏈自綁擾亂會議 保安抬走朱凱廸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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