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辯方稱涉掟磚被告有過度活躍 獲准押後判刑

2017-12-15 13:20

去年農曆大年初一至初二間發生的旺角騷亂事件,警方經半年調查後,在今年6月再起訴一名涉向警掟磚的男子一項暴動罪。涉案男子今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惟辯方表示被告一直有專注力失調及過度活躍症的病徵,其案發時的行為或與此有關,申請押後判刑以向私人臨床心理學家索取報告檢視其情況。 法官指辯方需要更多資料才能說服法庭,被告的徵狀如何與他當時的暴力行為有關,故同意將判刑押後至2月5日,待辯方先索取相關報告。 法官要求控方證清,得悉被告有份參與的暴亂事件由當日凌晨約4時至約4時12分發生,期間有29名警員因事件而受傷,即約為當日60人警力的一半,又指認為現場示威者有上二百人。 辯方指被告承認他是當日其中的一名參與者,但指事件只是單一事件,他並無憎恨警察,只是受現場的環境影響,要求法庭不要將29名警員受傷的責任全放在被告身上。惟法官質疑被告站左前方,又承認有掟磚這可實際令人受傷的行為,認為本案有很高的嚴重程度。 辯方續指,廿五歲被告鄧浩賢無案底,現時與親母及繼父同住,有兩名仍在學的弟妹。他本來在一間燒烤店任職兼職侍應,月入約3000元,亦曾當建築工人等散工,惟現時被告因本案預計會入獄已離職。被告學歷至中六程度,在特殊學校念書,自小患有讀寫障礙及和專注力失調及過度活躍症,並於中學階段曾接受精神科診療。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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