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籍銀行家於2014年灣仔嘉薈軒住所內,連環虐殺兩名與他性交易的印尼女子,最終9人陪審團一致裁定兩項謀殺罪成立,判囚終身,銀行家今於高院就定罪提出上訴。
代表上訴人Rurik Jutting的資深大狀麥高義稱根據條例,若疑犯於精神失常時殺人,可控以誤殺罪,然而原審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並著他們考慮上訴人是否受精神障礙症所影響犯案而非法例所定義的精神失常,原審法官未有解釋精神失常及精神障礙症的關係,然而兩者並不等同,因精神失常非必然導致精神障礙症,但精神障礙症則一定會造成精神失常,而上訴人當時同時受自戀型人格障礙、性虐待症、酒精及可卡因精神障礙所影響而犯罪。另外,醫學專家證人作供時沒有就法律問題作結論,法官卻引導陪審團,指專家未有正面回答問題。
法庭記者:陳詠詩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