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律政司司長、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認為,立法會全體委員會法定人數減至20人字面上不會違反基本法,又指議事規則沿用20年有需要改變。
《基本法》75條訂明,「立法會舉行會議的法定人數為不少於全體議員的二分之一」梁愛詩指出,基本法沒有特別聲明全體委員會議員人數需過半數,但期望提出建議的各項理據。
梁愛詩認為,議事規則已沿用很多年,《基本法》難以涵蓋各樣細節,20年間本港社會政治氣氛與立法會議事都有很大變化,認為現有需要時討論修改議事規則。
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認為,過去有議案被拖慢,最終受損的都是市民,議會應盡快討論及解決修改議事規則,令政府提交的議案,可如期提交審議,希望議員不要為爭拗令整體香港利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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