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界老行尊高仲奇的公司於本月遭業主追討租金及收樓後,日前再被另一債主入稟高院,指他去年11月及今年1月曾借款共550萬元,並以尖沙咀嘉芬大廈一單位作抵押,而高從今年3月始,未有依協議還款,遂債主入稟追討共550萬元連利息及要求收樓。
原告為Yes Capital Limited,被告則為高仲奇。入稟狀指,高於去年11月及今年1月,分別向原告借款530萬和20萬港元,並以尖沙咀嘉芬大廈的單位作抵押,依據借貸協議,被告須按月攤還欠款,惟今年3月始,高未有歸還款項,故原告入稟索回欠款連利息及要求收樓。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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